苗族

云南的苗族占全国苗族人口的15%左右,散居在87个县市,其中多数居住在文山州、红河州和昭通地区。
苗族的历史悠久。据考证,远古时代的“盘(夸瓜)”部落,即为苗族的先民。远在2000多年前,他们就定居在今洞庭湖和沅江流域一带,从事渔猎和农业生产。沅江流域,古代称为“五溪”。秦汉时对这个地区的民族有各种称呼,如“五溪蛮”、“武陵蛮”、“长沙蛮”、“黔中蛮”等;唐宋后称“苗”,当时已有部分苗族先民居住在今文山州;元明时称“罗雄部”、“夜苴部”。
苗族自称“蒙”,在云南有8个冠有蒙的自称单位,如蒙豆、蒙施、蒙倮、蒙爪等,大多数苗族是明代以后从湖南、贵州迁入云南的。大多居住在海拔2000以上的高山巅或半山腰,是大部分散,小块聚居的民族。
建国前,基本处于封建地主经济阶段,但本民族多无地主、富农,是佃农民族。有些地区内部发展更为迟缓。主要从事农业。男子喜吸烟饮酒。
苗族服饰,各地不尽一致。男子多用布包头,身穿对襟短衣长裤。妇女衣着鲜艳美观,形式多样,多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并擅长纺织、刺绣、蜡染,工艺精致,深得国内外赞誉。
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部分地区有四代、五代同堂的父系大家度。有姑舅表优先婚和转房等习俗。实行棺木土葬。有自然崇拜、祭祀祖先习俗,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
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两个次方言。滇东北有传教士与苗族杨雅各合创的拼音文字,但未通行。建国后新创新苗文,普及面窄。
苗族人民不仅具有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且以能歌善舞而著称。每年农历正月初五举行花山节(又名“踩花山”),是苗族最盛大的节日,男女青年欢聚对歌,表演踩鼓、跳狮子和芦笙舞。此外,还有祭山节、祭干节、打背节、糊牛脚节等。除本民族传统节日之外,苗族也过汉族的春节、清明、端午等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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