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
怒族是云南特有民族,主要聚居在沪水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福贡县匹河怒族乡及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的莬峨,少数居住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的维西县。
贡山、福贡北部的怒族,是当地最早的土著居民,自称“阿龙”和“阿怒”,在古代就与独龙族有亲属关系。福贡县南部匹河一带的怒族自称“怒苏”,被认为是唐代“庐鹿蛮”的后裔,元时称“路蛮”,明清称“怒人”。这两部分来源不同的怒族先民,长期居住在怒江峡谷内,互相交往通婚,逐渐形成一个民族。建国后,根据怒族人民的意愿,统称怒族。
怒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怒语支。有3个方言区,方言间差别很大,没有本民族文字。各地怒族普遍会说傈僳话,通用汉文。
建国前,怒族社会的经济文化部很落后。以从事山地农业为主,兼事采集和狩猎。兰坪、维西的怒族已进入阶级社会,而沪水、福贡、贡山的怒族社会还保留有原始公社制的某些特点。各氏族和村社均按照传统的习惯法来约束和处理侵犯财产、侵犯人身等行为,在处理公事或断案时以刻木结绳记事来裁决。
怒族人民制作的怒毯、怒斯(怒碗)、转扇、花挎包、弩箭和陶器等手工艺品,誉满怒江和澜沧江流域。怒族男女均穿用麻布织的衣服,成年男子穿长衣短裤,喜佩腰刀,肩背膏弓及兽皮箭包。沪水、福贡的怒族妇女喜穿右大襟上衣,下着长裙,喜在衣裙上加许多花边,在头和胸部佩戴珊瑚、玛瑙、贝壳、料珠等装饰品,喜戴铜耳环。贡山怒族妇女则只佩胸饰。
婚姻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有原始婚姻的残余。世系按父系计算,有父子连名制。人死后,实行上葬,尸体直身仰卧,木棺装殓。出殡前吟唱挽歌,跳祭礼舞蹈。男性死者坟前,还悬挂生前所用弩弓、刀箭、挎包等物。
怒族主要信仰原始宗教和崇拜祖先。少数信仰藏传佛教和基督教。喜歌舞,内容多种多样,纷呈异彩,有古战舞、斗羊舞、追猪舞、迎亲舞、欠吾舞和反弹琵琶舞、双人琵琶舞等。流行乐器除琵琶外,有口弦、短笛、竹萧、芦笙等。在怒江岩崖洞中保存有多处红颜料作的原始壁画70余幅。长诗以《谷玛楚与吴地布》较著名。现已整理出版了《怒族民间故事集》。传统节日有春节(汝为、夸白)、祭山林节、新米节和仙女节(又名鲜花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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