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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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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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族分布极广,除威信、绥江两县外,其余各县市都有回族居住,主要聚居在交通沿线的城镇和附近村寨,具有大分散、小聚居和聚族而居的特点。

回族渊源于唐宋时期的西北“回纥”、“大食”诸部。“回回”先民入云南最早始于唐代,大量迁入则在元代。忽必烈攻灭大理国,特别是任命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为行省长官以后,有不少从中亚、西亚和新疆等地来的畏吾儿军(回回军)、工匠和贵族定居于云南从事镇戍、屯垦和经营工商业。明、清两代继续有回民迁入云南。当时,云南已成为仅次于西北的第二大回民聚居区,人口达到80多万的历史最高记录。

明代回族著名航海家郑和出生于晋宁昆阳,曾于明永乐三年到宣德八年(1405~1433年)七次下“西洋”,对促进亚非各国经济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为纪念他的伟大功绩,今建有郑和纪念馆。清末杜文秀回民起义军响应太平天国运动,进行了长达17年之久的反清斗争。

建国前,云南农村回民除从事农业生产外,还兼营畜牧业,城镇附近的回族多从事小商业、手工业,其生产工艺水平都比较高,在开发边疆地区的生产活动中,回族人民长期与汉、白、彝、傣等各族人民友好相处,互相帮助,通力合作,对促进云南社会经济的进步和祖国科学文化的发展,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回族普遍使用汉语汉文,在住房、服饰等方面,与汉族大致相同。信仰伊斯兰教,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修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古兰经)。“穆斯林”教徒遵循教规,忌吃猪肉和一切动物的血及自死动物。

回族节日主要有“尔代”(开斋节)。“古尔邦”(宰牲节)和“圣纪”(俗称“圣会”)等。

回族婚丧习俗有其特点。主要在本民族内通婚。男子可以同不信伊斯兰教的女子结婚,而且可以让她信仰原来的宗教。回族妇女则很少和不信伊斯兰教的男子结婚。人死后,要请阿匐念经,停尸不超过3天,一般早亡午葬,沐浴完毕用白布裹尸,移置木匣内,实行土葬,由阿訇率亲友出殡,妻不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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