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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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族


景颇族.JPG (12525 bytes)颇族是云南特有民族,主要聚居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的山区及怒江州沪水县的片古岗地区,少数散居在腾冲、耿马、澜沧等县。自称有景颇、载瓦、喇期、浪峨。

景颇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有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使用不广。民间盛行刻木记事、植物树叶传情表意的原始通信方式。1957年创制新的景颇文。

景颇族源于青藏高原氏羌族群。约在1000多年前,沿金沙江、怒江和恩梅开江南迁的氏羌族群,到17世纪逐渐定居在今缅甸北部和云南德宏地区。唐代的“裸形”、“寻传”部落,即其先民。

从明代起,景颇族地区设立了土司制度。明永乐二年(1404年)设茶山长官司,明永乐六年(1408年)又设里麻长官司,均隶属傣族土司管辖。过去汉族分别称其为“大山”、“小山”、“浪速”、“茶山”等。因居住在山区,过去又多称“山头”。建国后统一改称景颇族。

景颇族在建国前已进入阶级社会,但各地区还保留着不同程度的原始公社制残余,社会组织方面主要有“山官”制度,山官制度是建立在公社土地公有私占的经济基础之上,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的一种政治制度。每一个山官辖区就是一个农村公社。山官为世袭的贵族,其统治权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家长制的习惯约束力(没有统治机构和武装)。

景颇族村寨多分布在山区丘陵地带,主要从事农业,兼事采集和狩猎。住宅均为长方形竹楼,层檐较矮,很少窗户,冬暖夏凉,隔成小间,各设火塘。家庭公社内各户轮流煮饭,集体用餐,由主妇分饭。

景颇族喜饮酒,亦嗜嚼草烟、芦子和摈榔。热情好客,凡遇外人来访,不论认识与否,均盛情款待,从不简慢。对猎获物或祭品,有“见者一份”平均分配的习惯。

景颇族男子喜穿黑色对襟圆领上衣,包头巾上缀有花边图案和彩色小绒球,外出时常佩带筒帕、长刀。妇女穿黑短上衣和枣红羊毛花筒裙,颈挂料珠项圈,或银制圆片和海贝,花纹色彩鲜艳。还在腰、颈、腕、足戴有涂过红、黑色漆的藤圈,有钱的人,往往腰缠数十圈。在筒裙、挎包、护腿和包头等物品上的绘画、刺绣、雕花工艺十分精致美观,图案多达300种以上,反映了景颇人的聪明才智和审美观念。

景颇族家庭为父系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盛行单方面的姑舅表优先婚。内部有“丈人种”和“姑爷种”之分。过去有“抢婚”习俗。人死多行土葬,由“董萨”主持送魂仪式。

景颇族信仰原始多神教,部分信仰基督教。过去有原始“神判”等习惯法。建国后,旧的习惯已有很大改变。

景颇族能歌善舞。每遇战斗胜利、五谷丰收、喜迎嘉宾、节日庆典、婚娶大事、亲人团聚,都要举行“目脑纵歌”,意即“大伙跳舞”,原为宗教传统节日祭典,由供有“木代鬼”(最高主宰鬼)的官家主持。一般四、五年举行一次。建国后,“目脑纵歌”节逐渐形成本民族男女在一起欢聚、唱歌、跳舞的传统民族节日,一般在每年正月十五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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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时间: 99-08-08